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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唯物辩证法作为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规律。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物质世界本身的联系和发展。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是以概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规律,是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二)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

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唯物辩证法是其核心内容。恩格斯曾经深刻地指出,唯物辩证法具有超越时空的特点。他认为,“自然科学家尽管可以采取他们所愿意采取的态度,他们还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蹩脚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某种建立在通晓思维历史及其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形式的支配”。恩格斯这里讲的“理论思维形式”其实就是世界观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具有批判的、革命的精神。恩格斯指出,在辩证哲学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个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正是基于这种批判的、革命的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地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根本要求;反对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反对对一切已丧失生命力的事物采取妥协的态度,反对把自己的学说当成僵死的教条;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由于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物质世界,因此,当马克思主义唯物地解决世界的本原问题时,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同样的道理,当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时,也就内在地包含了唯物主义。 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范畴和原理,都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客观实际,真正掌握规律,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种矛盾;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总之,按照唯物辩证法办事,就能达于应事而变、顺势而为,做到高瞻远瞩、运筹帷幄。

(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毛泽东指出:“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的。
矛盾分析方法包含广泛而深刻的内容。例如,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具体体现。在中国的传统哲学中,古代思想家用简明的语言表述过矛盾观的深刻内涵和意义,对我们掌握矛盾分析方法也是有启迪作用的。例如,“物生有两,相反相成”“一分为二,合二而一”“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等。西周史伯有句名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是指有差别的对立事物之间的和谐统一,“同”是指不包含差别的二者的绝对统一。史伯认为“和”是万物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因此他主张“尚和去同”。这些思想都体现出矛盾分析方法的重要意义。
矛盾分析方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进一步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就要求我们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认识和化解矛盾,尤其是优先解决主要矛盾作为打开局面的突破口,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习近平强调,改革要“扭住关键”,“突出问题导向”,体现了矛盾分析方法在改革和发展问题上的运用。

二、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基础和原则,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辩证思维方法的深化和展开,二者的结合体现了人类思维方法在哲学与具体科学中的发展。

(一)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是由个别性前提过渡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是由一般性原则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归纳和演绎两种方法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一方面,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为归纳提供理论依据,指明归纳的目的和方向。另一方面,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不能摒弃片面性和表面性,所得结论还不是充分可靠的,因此,归纳必须靠演绎来补充和修正。演绎以事物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为基础,共性只大致地包含个性,因此,从共性出发不能揭示个别事物多方面的属性,要了解事物本身的多样性,就得进一步分析归纳。
和归纳与演绎相比,分析与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所谓分析,就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通过分析研究,从中找出构成这一认识对象的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综合是同分析相对应的方法。综合通常被看作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把各个因素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是综合绝不是把各部分、各组成因素机械地凑合起来或装配在一起,而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发展过程在思维中的再现。分析与综合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对所认识的事物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过程。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在思维活动中,抽象与具体是同分析与综合密切相关的思维方法。这一思维方法是通过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的具体,另一种是思维的具体。所谓感性的具体,就是人的感觉器官所得到的生动而具体的知觉表象。感性的具体是人的认识的起点,为了实现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具体的过渡,必须首先否定感性的具体。而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就是抽象。抽象是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从中抽取出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以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这就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但是要真正达到对具体事物全面深刻的认识,还必须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关于事物整体的统一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柚象上升到具体。这种具体认识是多样性的统一,是事物自身各方面的矛盾组成的对立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的再现。
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是一个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的运行过程。这里重要的是把握好作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出发点的“抽象”。例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以商品——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抽象而普遍的规定作为逻辑起点,以从抽象到具体作为叙述方法的。列宁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这就是从抽象开始,通过逻辑中介展开矛盾,从而走向思维具体的方法。
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有内在关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是辩证统一的。辩证法认为,一方面,逻辑与历史是一致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即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逻辑的东西则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再现,因此,逻辑的进程和历史的进程具有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又包含着差异和对立。历史的东西总是包含有偶然因素、次要因素以及迂回曲折的细节,具体而生动。逻辑的东西则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通过对历史事实的加工改造,抛弃历史细节、抓住主流,抛弃偶然性、抓住必然性,抛弃偏差、抓住基本方向和基本线索,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因此,逻辑的东西能更深刻地反映历史。

(二)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了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一个巨大的方法群,包括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模型方法和理想化方法等。其中,控制方法是指通过分析和研究数据的分布,揭示规律性、寻找差异性,以便有效实施过程管理;信息方法是指把系统的运动过程看作信息传递和信息转换的过程,通过对信息流程的分析和处理,获得对某一复杂系统运动过程的规律性认识;系统方法是指以对系统的基本认识为依据,用以指导人们研究和处理科学技术问题;模型方法是指通过建构研究模型,以简化和理想化的形式去揭示原型的形态、特征和本质;理想化方法是指用与研究对象有差别的、便于处理的简化形式,代替研究对象进行研究。这些方法对科学研究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着方法论上的共同性,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一方面,辩证思维是现代科学思维的方法论前提,辩证思维方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贯穿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之中。现代科学思维方法要自觉地以辩证思维方法为指导,以创新自己的方法系统。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从联系和发展的角度揭示事物的关系,侧重于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在确认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前提下,深入研究世界的某些关系。辩证思维方法应该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汲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

三、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思维方法,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思维能力,特别是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一)辩证思维能力

辩证思维能力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是指从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出发,分析矛盾、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辩证思维能力是科学思维能力的根本要求和集中体现,培养和提高思维能力,首先就是要具备辩证思维能力。
辩证思维能力具体表现为:从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及其发展过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抓住事物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培养辩证思维能力,能够使人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真正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
习近平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有系统谋划,“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要坚持整体推进,加强不同时期、不同方面改革配套和衔接,注重改革措施整体效果,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坚持“两点论”,一分为二看问题,既看到国际国内形势中有利的一面,也看到不利的一面;既看到自身的优势,也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重要论断都是辩证思维能力的集中体现。培养和提髙辩证思维能力,就要认真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观点、基本环节和基本规律,将其自觉地体现和运用于思维当中。

(二)历史思维能力

历史思维能力是辩证思维与历史眼光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历史观的具体表现和实践运用,是以史为鉴、知古鉴今,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把握前进方向、指导现实工作的能力。 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历史思维能力的培养,能够使人正确理解和掌握历史知识,认识历史发展规律,进而对社会现实问题进行科学的观察与思考。培养并不断提高历史思维能力,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习近平关于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的论述,关于改革开放前后两个三十年关系的精辟阐释,关于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点,关于如何评价党的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深刻论述等,都体现了深邃的历史思维,给我们以深刻的思想启迪。提高历史思维能力,就要加强对中国历史、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世界历史的学习,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认清历史趋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不断提高我们的认识能力、精神境界和实践水平。

(三)战略思维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强调思维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一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事关社会发展的远程选择与宏观谋划,旨在谋求长远生存与整体利益。战略思维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
我们党注重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和方向,体现出恢宏的战略思维。习近平强调,要树立大局意识,善于从大局看问题,放眼世界,放眼未来;善于观大势、谋大事,把握工作主动权;既有雷厉风行的作风,也有闲庭信步的定力。培养和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要求我们不断开阔视野,培养博大胸襟,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学会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观察和处理问题,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规律,做到既抓住重点又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又放眼长远,既熟悉国情又把握世情,在原则性问题上坚定立场不动摇,在整体性、方向性抉择面前冷静观察、谨慎从事、谋定而后动。

(四)底线思维能力

所谓底线,就是不可逾越的界限,是事物发生质变的临界点。底线思维是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根据我们的需要和客观的条件,划清并坚守底线,尽力化解风险,避免最坏结果,同时争取实现最大期望值的一种积极的思维。把握底线思维,就要“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坚持和运用好底线思维,培养和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一方面,要严守原则,不仅要划清底线,更要坚守底线,不能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比如不能突破主权的底线、法律的底线、清正廉洁的底线、经济增长的底线、民生保障的底线、环境保护的底线等。总之,要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另一方面,要以积极的态度研判风险、防患未然,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坚定信心,以实际行动化解风险,变挑战为机遇,追求最佳结果。另外,坚持底线思维,要做到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不能安于现状、盲目乐观,不能囿于眼前、轻视长远,不能掩盖矛盾、回避问题,不能贪图享受、攀比阔气。”要做好应付最坏局面的思想准备,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增强前瞻意识。
底线思维能力体现了我们对事物量变引起质变的“度”的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也体现了对矛盾分析方法的自觉运用。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4两点论’,一分为二看问题,既要看到国际国内形势中有利的一面,也看到不利的一面,从坏处着想,做最充分的准备,争取较好的结果。”只有始终运用和坚持底线思维,才能有效化解风险挑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

(五)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是对常规思维的突破,就是破除迷信,超越过时的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能力。
思维的发展与深化离不开创新。创新思维能力意味着不墨守成规,在求新、求变中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当今世界,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创新已经成为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与重要源泉,只有善于开发和运用创新思维能力,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更好地回应和解决时代发展所提出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生活从不眷顾因循守旧、满足现状者,从不等待不思进取、坐享其成者,而是将更多机遇留给善于和勇于创新的人。培养和提高创新思维能力,要求我们有敢为人先的锐气,打破迷信经验、迷信本本、迷信权威的惯性思维,摒弃不合时宜的旧观念,以思想认识的新飞跃打开工作的新局面。在不断提高创新思维能力的基础上,坚定不移贯彻包括创新发展理念在内的新发展理念,我们党就一定能够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